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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老干部局
广东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老同志收看第23场全国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

来源:综合省公安厅、省广电局、广州海关等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广州、深圳、韶关、湛江、清远等地老干部局来稿

时间:2024-06-30

6月27日,中组部老干部局通过“离退休干部工作”微信公众号举办第23场全国离退休干部网上专题报告会,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副主任祝灵君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省委老干部局认真部署安排,推送收看预告,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结合实际组织老同志收看学习,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员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积极响应,广泛动员,把组织老同志收看学习网上专题报告会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抓手、作为支部活动的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居家观看等方式,组织广大老同志收看交流,深化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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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志们认为,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七一”前夕举办专题报告会,既是一次学习辅导,也是一次纪律党课,很有意义。这次辅导报告,紧密结合老同志实际,从什么是党的纪律、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史料详实、思想深刻,语言鲜活、案例生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老同志深入学习理解《条例》很有帮助。老同志们表示,作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要牢记遵规守纪没有“退休时”,认真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省公安厅退休第十八党支部书记齐向伟谈到,严明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出了违反“六项纪律”的各种情形,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活动划出了“红线”、标出了“禁区”,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紧箍咒”,也是给党员干部的“护身符”。作为退休干部党员,我们要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继续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内化为生活习惯的一部分,自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

省广电局离退休干部第四党支部书记赵应良谈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每一名党员的终身课题。作为一名有着53年党龄的老党员,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加强自我约束,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坚决不做违反纪律规定的事。作为一名支部书记,要履行职责,经常提醒支部党员充分认识从严治党没有特殊群体,党章党规党纪没有退休和在岗两个标准,一定要严守纪律规矩。

广州海关原副调研员谭玉婵谈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先后3次修订《条例》,不断完善党的纪律规矩,党的纪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条例》在第一百零五条充实完善了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本人违规从业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离职或者退(离)休的党员、干部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这警醒我们虽然退休了,但依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将党规党纪铭刻于心,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退休干部李颖谈到,此次辅导报告会是一次触及灵魂的党纪党规洗礼,是一次党性修养的再锤炼再锻造,让我们认识到无论在岗还是退休,党员同志都应当秉持对党规党纪始终如一的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纪法意识。“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我们要切实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原主席陈志新谈到,通过收看网上专题报告会,对《条例》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作为离退休干部党员,我们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

韶关市发改局原调研员罗慧梅谈到,严明党纪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新修订的《条例》,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作为退休干部党员,我们要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子女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自食其力、修身齐家,形成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的好家风;要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湛江市遂溪县纪委原副书记、老干部方言宣讲团讲师陈之谈到,辅导报告深入浅出、很接地气,让我们更加深刻领会到,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的再次修订,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体现出我们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勇毅担当。作为一名退休纪检干部、老干部方言宣讲团成员,我将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模范遵守《条例》,并认真围绕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备课施教,引导更多党员干部用《条例》规范自身言行,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放在为群众办实事上、放在推动遂溪高质量发展上,以实际行动做遂溪良好政治生态的守护者。

清远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书记谭汝铭谈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纪明纪的目的是要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践行纪律。虽然已离开警队快10年,但我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和入警初心,始终铭刻党的宗旨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作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我既要做老同志的“贴心人”,倾听诉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更要做好党委政府的“播音员”,教育引导支部老同志时刻坚守党纪底线,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教育管好配偶、子女、亲属,为年轻一代树立好榜样。